危废判定的顺序不能颠倒:先查名录,名录里有的直接按危废管理,不用鉴别;名录里没有、或者工艺特殊产生的新废物,才走鉴别。反过来先做鉴别再翻名录,钱花了结论还用不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代替GB34330—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43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低噪声施工设备遴选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低噪声施工设备遴选工作…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环规辐射〔2018〕1号)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6月25日…
为掌握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大型…
为掌握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更新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优先控制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和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加强…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和《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及其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符合要求的4种化学物质和…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和《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和《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
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和《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
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
不需要。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直接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结论也不能推翻名录。只有名录未列入、且确实需要认定属性的,才按鉴别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鉴别。
鉴别由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机构按鉴别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出具鉴别报告;结论通常还要经过专家评审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认定程序。自己委托检测出的几个指标数据,不能直接当鉴别结论用。
不能直接沿用。鉴别结论对应的是特定原料、工艺和产品,任何一项变化都可能导致废物属性变化,需要重新判断甚至重新鉴别。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在前,危险特性鉴别在后。先判断这东西是不是固体废物,再判断是不是具有危险特性。跳过第一步直接测浸出毒性,结论容易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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